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对患有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到校学习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教育部、总参谋部颁布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内。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期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正当事由的,学校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对于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因个人原因不再到校学习而申请放弃入学者,须填写《放弃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无误后,教务处将在学信网进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教务处联系电话:0534-702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