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教学管理类校级制度建设。
二、负责教学全过程的运行管理。
三、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课程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六、负责教材建设,落实教材选用、审读和评价制度。
七、负责实践教学管理,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场所和基地建设。
八、负责学生学籍学历与考务管理。
九、负责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