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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实践教学安全卫生大检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7-10-18    作者:教务处&nbsp     来源: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迎接中央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集中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16日—17日,我校开展了实践教学安全卫生大检查活动。副校长夏传波、教务处处长贺红岩、质评中心副主任范兴隆、教务处处长助理李海涛及实践教学科成员对全校的实践教学场所及文化中心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按照“实验实训室6s管理要求”重点检查了各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室地面、实验台、仪器设备、文件柜、窗台等否整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记录、摆放情况是否良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否落实等。检查组对2号、3号、11-19号实验楼、20号科研实验中心楼及国际文化中心,十个教学单位所辖的所有实验场所、办公室逐一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从实地检查的情况看,各实验教学中心都对所辖实验室卫生进行了打扫,大部分实验室的文件柜、仪器设备、材料、工具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积土、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及蜘蛛网等,室内清洁卫生工具,台面、柜内器材等摆放整齐。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有序。

副校长夏传波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做出了要求。一是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要充分发挥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的指导及督查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将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常态化。二是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师生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同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工作。三是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要切实加强卫生、安全管理。实验室内禁止放置与教学项目无关的物品,老旧的教学设备要及时维护,已损坏的教学设备及时报修,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及时报废;不属于本实验室的宣传板及时拆除、更换;卫生工具、消防设备按规定位置统一放置;实验室凳子颜色、样式要尽量统一,并与实验桌、实验台配套。

本次检查将会对实验室管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将有助于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学习、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