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期末将至,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类)于2026年1月12日至1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信息查询
请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考试信息,具体查询方式: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

二、学生缓考申请
1.因患病等原因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课程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院教务科。
2.缓考学生应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申请,选择缓考并提交证明材料。
3.申请后经所在学院审核人审核同意方为办理完成。
4.线上申请缓考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1日12时。
5.线上申请缓考时间结束后,若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缓考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后,由学院教务科向教务处备案并及时标注缓考信息。
6.未批准缓考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成绩计零分,且不得参加补考,只能重修。
7.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应于下学期初参加补考(缓考),补考(缓考)缺考者不再安排考试,只能重修。
8.请确有需要的同学务必按照程序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三、考生守则
为了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保证课程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学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以下《考生守则》:
第一条 考生须诚信考试,认真阅读考生守则,遵守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第二条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场,每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入场,开考90分钟后允许考生提前交卷离场。
第三条 考生凭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教务处开具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无规定证件者不得入场。
第四条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入场,如签字笔、铅笔、橡皮、作图工具等,考试用具之外的其他物品在进场时要放至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闭卷考试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携带课本进入考场。
第五条 考生入场后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座并保持肃静,同时将学生证和有效证件放置桌面。
第六条 考生在接到试卷后要仔细检查,如有科目不对、卷页缺损、印迹模糊等问题,要及时申请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任何人询问。
第七条 考生答题前应在每张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答卷时保证卷面清晰,不得在卷面上乱写、乱画。答完的试卷要翻放。
第八条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试卷、答卷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九条 严禁组织作弊、替考、抢夺、窃取他人试卷、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等行为。
第十条 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题、答卷、草稿纸等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并清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第十一条 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对违反考生守则者,学校将按《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理决定记入考生个人档案。
考试是知识掌握的度量衡,是学习进程的里程碑,更是人格修养的鲜明印记。在此,希望全体同学常怀敬畏之心,坚守自律之则,深刻认识考试不仅是学识的检验,更是品行的锤炼。
请各位同学自觉维护考场的公平与尊严,从思想深处摒弃投机之想,以诚为基、以实为径、以恒为力,静心复习,沉着应答,以考场上的从容,印证往日不懈的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