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学院2015年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教风学风建设”活动。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梁玉国
副组长:夏传波、高挺进、张文圣、杨义
组 员:李海龙、侯建昌、张帆、贺红岩、李玉凤、张静、贾敬德、张风合、魏东坡、张怀刚、王平、李虎君、李满、赵立营、雷海峰、潘炳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海龙兼任。
二、教风学风建设的主题
规范管理、从严执教、教师善教、学生乐学
三、教风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增强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全体教师立足本职岗位,潜心教书育人,做爱岗敬业的楷模,争做“四有”好教师;促进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育良好的学习风气。
四、教风学风建设活动内容
1. 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宣传,大力营造浓郁的教风学风建设氛围。
(1)通过举办“准确定位、立志高远、脚踏实地”主题班会;开展学风建设动员活动,调动学生参与学风建设积极性。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
(2)学院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及各系部中心分别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公寓管理张贴栏、校广播台及电视台等信息平台,宣传、解读教风学风建设要求和师生基本行为规范。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 责任部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各系部中心
(3)教务处及各系部中心要分别召开教师或不同层级学生的座谈会。重点了解学校学风建设的现状,查找影响教风学风建设的问题,探求影响的原因,集思广益,制定促进教风学风根本好转的得力措施。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中心
(4)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我院《学生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学生成绩管理规定》、《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大学生技能大赛奖励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内容,使学生深刻理解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和激励政策,帮助学生树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激励学生积极学习、主动学习。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
2.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为重点,加强师德建设和教风建设。
(1)完善《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工作规范》、《山东华宇工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山东华宇工学院课堂理论教学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教师师德修养及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实践教学、作业及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基本行为规范,增强约束,促进自律。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中心
(2)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把治学和育人结合起来,增强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深入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做 ‘四有’好教师”为主题的师德研讨会。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中心
(3)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把课堂管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作为必须履行的责职之一,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教师在授课时要做到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语言清晰、板书规范,考勤记录完整,管理措施恰当,课堂秩序良好。教务处、质评中心依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工作规范》、《山东华宇工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规范加强教学秩序巡查和教学大检查力度。要求活动期间院级教学检查不少于3次,教学秩序检查不少于5次。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或改正,对于造成一定影响或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照《系部考核细则》及《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责任部门:教务处、质评中心 落实部门:各系部中心
(4)教师应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拓展专业领域、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要主动了解和吸纳学科前沿成果,及时添加和更新课堂讲授内容;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相关教学辅助工具,增加教学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要主动研究改革课程考核办法,按照过程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训练力度,强化过程考核,持续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教研室分别以“行业发展与课程”、“教学与方法” 、“考试成绩与能力评估”为题开展教学研讨。
——责任部门:教务处 落实部门:各系部中心
3.以强化学生基础文明规范和基本学业要求为重点,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1)认真梳理现行《学生手册》有关学生行为规范的相关内容,针对当前我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重申学生学习、生活、文明、安全等基本行为规范。
——牵头部门:学生处 责任部门:各系部
(2)抓好学生日常规管理,重点从课堂出勤及纪律、自习(晚自习)出勤及纪律、学生请销假、校园文明、宿舍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班级及辅导员考评机制,并进行周、月排名。重点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带早饭进教室、校园内吸烟、爬墙外出、宿舍晚归及夜不归宿等情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