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中心:
为了检查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教务处决定于本学期第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组织机构
组 长:夏传波
副组长:李海龙、李玉凤
成员:闫克信、张清花、孙培超、张晓亮、董超、张明媚
二、检查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开展落实情况;
检查时间及方式:集中汇报(12周教学例会上,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工作计划开展及完成情况)。
(二)教研室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
1.教研室计划及开展情况;
2.教研活动记录。
(三)教师教学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
1.教案 (具体包括:教案的编写及教学设计质量、教案提前量及系部教案检查情况);
2.学生考勤记录表;
3.作业布置及批改(具体包括:作业的批改质量和作业布置量);
4.教师听课记录。
(四)实训教学管理工作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实验室(实训场室)的使用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实训)报告等。
(五)试卷工作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试卷的批阅、装订及试卷的保存情况。
四、期中教学检查说明
1.除第一项外其余各项检查均安排在11月19、20日下午4点以后开展;
2. 除第一项外其余各项检查的检查地点和检查方式均采用现场随机抽查;
3.要求各教学部门在11月17日(第十二周周二)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留教务处张清花教师处备案。
教务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