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和教材按时到位,现将教材征订工作的原则与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
1.科学性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体现本专业特点,适应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知识水平,利于课堂教学,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相应的教学层次须选用对应的教材;采用同一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规划教材、全国统编教材及同类教材中公认高水平的教材(各教学单位可到教务处网站教材征订栏目中查看教育部关于第一批、第二批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相关通知);无上述教材可选时,原则上只能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3.选新原则。从知识更新角度考虑,教材应尽量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教材,禁止以任何借口选用盗版教材或劣质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4.开课应有对应教材原则。公共课、专业课必须选用教材方可开课,禁止无教材开课现象的发生;选修课可以适当放宽此限制。
5.审定原则。不允许选用包销书;如上述第2条范围内没有合适教材,需填写《选用教材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属院(部、中心)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凡选用自编教材,必须经课程所在院(部、中心)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征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层次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开列的课程,认真组织填写并审核《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及教材征订统计表》(见附件1),做到不错订、不重订、不漏订。
2.各教学单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及教材征订统计表》汇总后,经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10月30日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同时将电子版发到教务处邮箱:jwc@sdhyxy.com。若因未及时预订教材而造成学生课前无书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3.注意事项:开设课程要列全(包括整周实训课程,即不需征订教材的课程也要列出),以免漏课、多课、错课;各专业名称、课程代码、开设课程名称、周课时、学分、考核形式等务必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对跨学期的续开课程是否需要征订教材要特别注意,严防重复征订或漏订教材;确保审核无误后再签字报交。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及教材征订统计表
2.选用教材特殊情况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