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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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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作者:jiaowuchu&nbsp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专业课教师“双师双能”素质,切实提高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理论和实践工作的教师。

二、实践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

三、实践内容

(一)调研学习

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了解和掌握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实践锻炼

在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工作环境和工程技术要求。

(三)技术支持

为合作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与合作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联合技术攻关,解决实际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或参与技术开发、技术转化和技术改造等;在合作单位转化教师科研成果或校企合作成果。

(四)改造设备

与实践企业共同对生产和实践教学等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满足企业生产实际和学校实践教学需要。

四、工作程序

(一)实践单位选择。教师原则上选择学校本科专业的校外实践基地作为企业实践的单位。

(二)教师个人申请。教师应遵循“先审批、后实践”的原则,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审批表》(附件1),确定实践的目标、计划和时间,明确实践内容,向基地所属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三)教学单位审批。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及基地建设情况对教师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表需经专业教研室主任签字,基地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处根据我校基地备案情况,对教学单位报送的审批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并在教务处网站发布公告。

(五)实践过程检查。参加企业实践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对教师企业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管。教务处将组织不定期抽查,确保教师企业实践工作规范。

(六)相关材料报送。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结束后应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七)实践补贴发放。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考核结果,按补贴标准,分别于当年10月和次年3月两次发放工作量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负责审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归档。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求协调安排相关事宜。制定本单位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工作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考勤、实践任务及过程管理等工作,并组织实践教师与基地签订工作任务书或协议,确保工作过程严密,实践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践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基地相关规定,按计划进行企业实践活动。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要遵守企业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按照企业对实践岗位的安全规定进行作业,确保实践期间人身安全。

六、其他要求

(一)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施教学单位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报送上月《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月报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

(二)教师完成同一企业实践工作后,应报送《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附件3)和《ÍÍÍ年度教师企业实践活动考勤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纸版。材料报送根据补贴发放时间确定。

(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7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sjjxk@163.com)。

联系人:王国森,联系电话:8075(内线)。

七、工作保障

(一)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在实践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全额工资,并给予每天2个标准课时量补贴。补贴费用记入教学专项经费。

(二)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如企业不能免费提供住宿)按《山东华宇工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鲁华宇院政字〔2020〕60号)执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按程序报销,相关费用记入该单位教学日常经费。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审批表.doc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月报表.xlsx

3.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docx

4.XXXX年度教师企业实践活动考勤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