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4 号)的文件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从目标体系、内容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评价体系等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学校构建了实践教学体系总体构架,形成了目标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评价体系,各学院根据每个专业的实际,主要负责完成相应的内容体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工作要求
(一)每个专业构建一个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各项实践教学的内容。
(三)各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应有体现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践内容。
(四)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第一责任人。
(五)应充分吸收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参与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工作。
二、资料报送
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山东华宇工学院xxx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电子版、纸板材料至教务处(行政楼705)。
联系人:王国森 电话:8075
邮箱:hysjjxk@163.com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xxx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另行下发)
教务处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