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鲁华宇院政字〔2020〕32号),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的对象及课程范围
(一)重修对象
符合课程重修条件的本科、高职在校生和结业生。
(二)课程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第二学期已修读课程中成绩不及格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中的必选课。对于选修课中的非必选课,可另选其他课程。
二、重修方式
(一)插班重修。由开课单位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低年级同课程教学班级听课学习,插班重修学生应与正常教学班学生同等管理。
(二)辅导重修。学生重修上课时间若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较多,或因结业离校等原因而不能插班重修的,可选择辅导重修方式,由任课教师安排学习任务和课后作业,组织辅导答疑。
三、重修费用
学生需按重修课程的学分缴纳费用,本科生按每学分50元,高职生每学分40元。
四、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课程重修实行网上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课程重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修申请 时间:2月22日-24日
1.各二级学院负责将本通知传达每位学生,告知其课程重修的申请流程和缴费标准,组织学生申请重修。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每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考核成绩,根据课程考核情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的“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选择重修课程。
(二)开课情况核实 时间:2月25日
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科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导出学生重修申请的课程,组织相关教研室核实重修课程是否已开课,做好重修课程授课安排的准备工作。若存在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教学单位需向教务处说明情况,由教务处通知学生另选其他课程。
(三)重修缴费 时间:2月28日
1.教务处根据学生重修课程的学分和学分费用标准核算每位学生的重修费用下发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组织重修学生缴纳课程重修费用,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月28日17:30前交至财务处收费室(大学生事务中心收费窗口),缴费单据及缴费名单报教务处。
(四)重修课程安排 时间:3月1日-2日
1.各二级学院通知重修学生持学生证到重修课程的开课单位,选择重修方式,详细了解课程安排及考核要求。
2.各教学单位根据每位学生的重修方式和个人课表,合理安排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告知任课教师重修学生的相关信息。
3.学生要主动联系任课教师,按时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完成任课教师安排的学习任务和课后作业。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课程重修政策的宣贯,通知学生及时查询个人学业完成情况,督促应予重修的学生及时申请,要特别关注毕业年级学生和往年结业生的课程重修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重修学生的课程安排,指定任课教师,合理安排重修学生的上课时间,明确重修课程的考核要求,与学生建立有效沟通。
(三)选择插班重修的学生,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本学期课程上课时间冲突且冲突学时未超过重修课程总学时30%的,学生可向开课单位申请课程重修免听;若冲突学时超过30%,可调整为辅导重修,学生须按照任课教师相关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课后作业。
(四)凡已办理重修手续而不参加重修课程考核或中途放弃课程重修者,成绩以零分计,重修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1:学生课程重修申请操作方法
附件2:山东华宇工学院课程重修免听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