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鲁华宇院政字〔2020〕32号),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的对象及课程范围
(一)重修对象
符合课程重修条件的本科、高职在校生和结业生。
(二)课程范围
学生偶数学期(即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课程重修方式
学校提供插班和辅导两种重修方式。在校生原则上采用插班重修方式,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上申请;结业生可采用辅导重修,学生需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
三、课程重修费用
学生需按重修课程的学分缴纳费用,本科生按每学分50元,高职生每学分40元。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重修申请及数据汇总 时间:3月24日-26日
1.二级学院负责告知学生课程重修的相关制度、申请流程和缴费标准,组织学生申请重修,汇总重修名单并协助收取重修费用。
2.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jwgl.huayu.edu.cn/jwglxt)查询历年课程修读成绩,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名申请>重修报名”(操作方法见附件1),并将重修费用交至所在学院。对于需重修但在网上申请重修时未找到课程的学生,可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按线下程序办理。
(二)缴费和教师查询重修学生选课信息 时间:3月29日
1.教务处公布重修报名名单,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的重修费用交至财务处收费室(大学生事务中心收费窗口),并将缴费单据和重修缴费名单交教务处。
2.任课教师通过“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查询>学生名单查询”或“信息查询>学生点名册查询”查询重修学生选课信息(操作方法见附件2),做好重修学生的教学安排与课程考核。
(三)上课安排 时间:3月30日开始
学生提前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按照重修信息上的课表安排或重修辅导教师要求进行重修课程学习。
五、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重修制度的宣讲和通知的传达工作,指导符合课程重修条件的学生及时申请,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要特别关注毕业年级学生和往年结业生。
(二)各教学单位要做好重修学生的课程安排,明确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及考核要求,并与重修学生建立有效沟通。
(三)凡办理完成重修手续而不参加该门课程考核或中途放弃课程重修者,成绩以零分计,重修费用不予退还。
(四)学生重修的课程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或其它原因而不再开设时,学生可向二级学院教学科提出申请,开课单位研究决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办理线下重修申请手续,安排学生重修教学内容相近、学分相同的其他课程。
(五)参加插班重修的学生,若其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向开课部门提出课程重修免听申请(附件3),经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且免听课时数不得超过重修课程学时的30%。
(六)插班重修的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勤,凡缺、旷课及免听学时累计超过该课程重修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重修成绩按零分计。
附件1:学生重修报名选课及退选操作方法(另行下发)
附件2:教师查询重修学生选课信息操作方法(另行下发)
附件3:山东华宇工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另行下发)
附件4:山东华宇工学院课程重修免听申请表(另行下发)
附件5: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修订)(另行下发)
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