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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教学管理类校级制度建设。

二、负责教学全过程的运行管理。

三、负责专业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课程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六、负责教材建设,落实教材选用、审读和评价制度。

七、负责实践教学管理,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场所和基地建设。

八、负责学生学籍学历与考务管理。

九、负责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3月25日,近三年为2020年-2022年)